3日,記者從國務院法制辦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審稿)》(下稱“送審稿”)已經(jīng)開始在其官網(wǎng)上公開征求意見。送審稿增加規(guī)定,代替實際駕駛?cè)私邮軝C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利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看點1】
拿駕駛證替人銷分
擬扣證半年并罰款
記者注意到,送審稿增加了駕駛證幫別人銷分的相關規(guī)定。送審稿擬增加規(guī)定,代替實際駕駛?cè)私邮軝C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利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送審稿對“累犯”和組織替他人銷分做出更加嚴厲的罰則:代替實際駕駛?cè)私邮軝C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利,被處罰后再犯的,以及組織、介紹他人代替實際駕駛?cè)私邮軝C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利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看點2】
校車超員
可追刑責并吊銷駕照
新修訂的刑法將從事校車業(yè)務、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的行為納入危險駕駛罪,對超過額定乘員,尚不構成犯罪的,有必要加大行政處罰力度。
現(xiàn)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guī)定,對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送審稿中則明確指出,從事校車業(yè)務有超員行為,情節(jié)較輕的,罰款由二百元至五百元提高至五百元至二千元;情節(jié)較重的,將罰款由五百元至二千元提高至二千元至五千元,并增加暫扣六個月駕照和十五日以下拘留處罰;對嚴重超員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并吊銷駕照,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同時,還增加了沒收違法所得的規(guī)定。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罰款、拘留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看點3】
違規(guī)運輸?;?
可能吊銷駕照
送審稿還對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行為增加處罰。
送審稿規(guī)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罰款、拘留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十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看點4】
事故及違法未處理
可拒發(fā)機動車
檢驗合格標志
記者還發(fā)現(xiàn),送審稿將機動車沒有未處理的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錄作為核發(fā)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條件。
送審稿規(guī)定,對經(jīng)檢驗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且機動車沒有未處理的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錄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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